各参保职工: 根据《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尿崩症、过敏性鼻炎纳入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管理的通知》(榆医保函〔〕号)文件精神,将过敏性鼻炎纳入城镇职工慢特病管理,统筹基金按80%报销,年度限额元;并尿崩症纳入城镇职工慢特病管理,统筹基金按80%报销,年度限额元。近期属于鼻炎高发期,我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组织过敏性鼻炎患者进行集中鉴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年9月6日—9月12日,9:00—17:00 二、鉴定地点:医院耳鼻喉科 三、具体鉴定流程: 1、参保患者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申请表相关检查资料及诊断证明、2张1寸近期彩照(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医院的耳鼻喉科进行慢特病申请。 2、县医院耳鼻喉科出具审核意见,将相关资料送县医保局10号办公室。 3、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理完毕后通知参保患者前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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