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 方便重特大疾病 慢性疾病患者门诊治疗 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4月1日起 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等政策 有调整啦~ 那么问题来了 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具体又包含哪些病种 赶紧和小昭一起来 详细了解一下吧 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对生病住院的费用 是可以报销的 但还有一部分需要长期服药 且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慢性疾病 在门诊产生了治疗费用 医保会为这一部分特殊疾病 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我们管这叫“门诊特殊疾病” 哪些病种有调整?那么新老政策之间 有什么样的重大变化呢? 接着看看 重大变化有什么??门诊特殊疾病不需要再到医保局窗口备案,直接在市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备案; ?除脑梗塞、癫痫等14个病种需要在三年后重新认定外,其余病种认定后长期享受待遇,不需要再重新认定; ?年4月1日起,所有门诊特殊病种从认定备案之日起享受待遇,一类门诊特殊疾病不需要再等到次年生效。 哪些医疗机构负责认定?由现行的医保经办机构调整为市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医院。 如何申请认定和备案??参保人填写《广元市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提供近期(不超过1年)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认定资料,到具有认定资质的医疗机构申请认定; ?医疗机构按《广元市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准入标准及待遇期》的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符合认定标准的,由医疗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备案; ?持市外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疾病认定资料的人员,也可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认定和备案。 准入标准及待遇期??根据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特点,待遇享受期调整为三年和长期,从备案之日起享受待遇。 ?属长期享受待遇的病种,不再重复认定继续享受待遇; ?待遇享受期为三年的病种,从备案之日起三年后须重新认定方能继续享受待遇。 政策什么时候开始执行?从年4月1日起执行。 END编辑:王宇 责编:郑晓玲 审核:白琳 监制:冯林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zxygy.com/jbby/917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