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常态化阶段,国家、省市一再强调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哨点作用,实施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病人的闭环管理,但仍有个别诊所诊治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病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隐患。 6月3日,迁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一家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诊所收治发热、咽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病人。经调查确认,该诊所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违反规定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级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46号)等相关规定,责令该诊所立即关闭,停业整顿14天。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超登记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敲黑板: 年5月16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和可疑病例闭环管理,进一步加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特别强调: 所有诊所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诊所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按规定要求做好登记、报告、转诊,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要立即关闭! 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基本要求: 四一律;四必须;七询问。 ①、一律落实就诊“一米线”。必须引导居民排队就诊,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做到就诊不聚集。 ②、一律落实就诊“四必须”。必须严格督促就诊和陪诊人员做到“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健康码必查、行程码必看”。 ③、一律落实就诊“七询问”。必须详细询问就诊人员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是否自行服用过退烧药,是否有近期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入境人员接触史,是否有冷链或进口商品物流工作经历或人员接触史,近期有无参加聚集活动,是否接触过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病例等情况。 ④、一律落实就诊“全登记”,必须落实就诊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准确记录就诊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相关症状,做到不漏一人。对可疑患者的陪诊人员信息也应登记。 监督员提醒广大市民: 如果发现自己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时,要到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就诊,不应到门诊部、诊所、卫生站(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机构就诊。 来源:健康-迁安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