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六安百大员工威胁客户男子因流鼻

时间:2017/7/1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六安某商场员工私自改价卖衣

投诉无果竟遭威胁

微友爆料:12月29日在百大皮草促销专柜询问价格时,销售员说了价,说是最低,要求看标牌被拒,说标价高,强烈要求后竟然比她说得还低。投诉无果,现在竟然威胁!

内容具体如下:周二下午去百大买衣服,在二楼电梯口皮草促销专柜看中一件衣服,询问价格时,销售员一直不让看价格牌,自己说了一个价,说是最低价,我一直要求看标牌一直被拒绝,他说标票价格高,给我的是最低价。我强烈看了价格,却发现标牌价格比她说得价格还要低,我询问,她说她看错了,让我声张别嚷嚷,最后甚至威胁我不要说出去!这就是百大金商都管理下的员工么。我投诉给他们上级部门,现在售货员居然否认这件事,说我诬陷她!这种员工不仅没有得到处分,反而商场护短!请商场给于解释!

试问,员工怎么知道投诉者号码?这难道就是百大金商都处理问题的方式。让销售人员和客户私了么?这样的方式怎可以平民愤!至于客户的电话为何会暴露我们也不得而知。期望事情能够得到合理妥善的解决。

六安男子只是流鼻涕

医院整成10级伤残

  家住六安市金安区的丁某因鼻医院耳鼻喉科就诊,经耳鼻喉镜影像检查诊断为鼻甲肥大、鼻前庭炎。医院的医务人员为丁某做了微波消融术,同时进行抗感染药物治疗。术后,丁某感到鼻腔干燥,未见病好。后丁某先后到上海、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干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中隔偏曲、下鼻甲部分缺如等,先后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

(图文无关)

  丁某失望之下,将医院起诉到法院,医院赔偿损失。后经法院委托六安市医学会鉴定丁某构成十级伤残,且医院的医疗行为不符合耳鼻喉科诊疗规范,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与病员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经一审法院审理,医院赔偿丁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鑫、精神抚慰金鑫、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损失6万余元。

  医院在收到判决后不服上诉至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医院赔偿丁某各项损失3万8千元,医院方就此再无其他争议。(白静)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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